第二十三章 少寨主

虫梦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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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苗族信奉的是万物有灵,也就是无论是草木植潜,还是牛蛇马羊,都是自有神灵的;这使女便是号称能与这些神灵沟通的女子,而这念奴姑娘,便是天生有这种能力,因而在苗寨中的地位相当高崇。

    而天生使女,只有苗族中最精悍的汉子才能配得上,余振当初潜入生苗寨中,正好碰上了这种类似于汉家比武招亲的活动,彩头便是这位念奴姑娘,为了隐瞒身份,打探消息,在种种机缘巧合之下,一路过关闯将,确是拔了头筹。

    这苗女也的确是痴心,哪怕后来知晓了余振的汉人身份,也百般帮忙掩盖,最后在余振得罪了当地最大的苗寨谷坡大寨时,同样誓死不悔,追随了过来,让这位以功名权势为重的余御史又是感动又是头疼。

    这叫做阿果的苗族少女又跟念奴的说了许多话,大意是自己因为天生有花开花谢之能,被族中挑选为落花洞女,用来祭祀天神,在来之前被服下一种秘药,使得神志混混沌沌,完全没有自我意识。

    说着说着,阿果身子虚弱,面色苍白,直落冷汗,却是又昏睡了过去,念奴连忙向自己的汉家夫君求助,湘西天生有瘴雾之气,哪怕只是简单的小病,缺医少药之下,也有可能一命呜呼。

    好在这里有个现成的郎中,虽然是老中医版的,李道士把了把对方的脉搏,发现只是寒病,也就是俗称的发烧感冒,但在没有消炎药的年代,一旦重烧,真是有生命危险的。

    不过早在之前,《天青宝册》中便演化出了一道辅助咒,专门治疗此病,只不过一直没有使用的机会,现在正好拿来救人。

    符头为横写的太乙二字,治病救人,拜的自然是东极青华大帝(太乙救苦天尊),符身有‘驱病去秽’四字,左右绘保家文、护身咒,口中默念:“火铃火山神,烧鬼化为尘。风病从风散,炁病炁除根。瘟疫诸毒害,寒热速离身。疾痛从此散,男女保安宁。急急如律令!”

    紧接着用青城法印开印,黄纸符无风自燃,纸灰泡入茶水,灌入对方嘴中,不过片刻,对方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润起来,几人这才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李道士刚准备收手,忽然轻咦一声,他体内的《四海化龙诀》竟然自动运转了半圈,离合种子一阵颤抖,竟是在这苗女阿果的体内,感受到了一股相当熟悉的能量——上古气息!

    话说,自从道士回到中土以来,本以为这道法诀就要束之高阁,再也没了用处,没想却是在这里得到了惊喜,离合种子如恶龙饿虎,只一扫,就把这股能量吞了进去,不仅是《四海寻龙诀》精进了几丝,就连眼上的疼痛也减少了几分。

    ‘古怪古怪,这苗女的体内怎么会有上古之气,难不成是因为这落花洞女的身份?’李道士面皮不变,心中急思,忽的心神一动‘三苗乃九黎之后,拜祭的是兵圣蚩尤,会不会拥有那位魔神的血脉,当年逐鹿之战初期,可是打的炎黄二帝九战九败,若不是九天玄女下凡尘,各种神级辅助,胜负怕是就要掉转过来,那么强大的力量,哪怕隔了无数代,传下一两丝也不是说不通,这样一来就好解释了。’

    上古人类斩蛟擒龙,其力量并不逊色于真灵和神祗,只不过大劫过后,全都衰败了下来,这才有了炼气士,乃至修士的崛起。

    “阿果姐没事吧,祭司大人,”念奴小心翼翼的问,在诸苗部落中,祭司的地位一向是仅次于族长的,她身为使女,也曾见过那大祭司施展过神术,那几乎不下于神灵的力量给了她相当的震撼,所以一见道士类似的手段,顿时惊为天人。

    李道士也懒得纠错,只道:“没事,睡一觉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正一时无言之际,忽然门外响起了一阵嘈杂的声响,然后就听得有人大吼:“念奴在哪里,我要见她!”

    而几个亲兵同样鼻青脸肿的闯进了门,惶恐道:“不好了,御史大人,有苗人冲撞衙门口。”

    余振大怒,永顺宣慰司做为湘西名义上的最高衙门,代表的可是朝廷的脸面,居然敢有人强闯进来,简直太不把名分大义放在眼里,尤其是在注重天地君亲师的儒家子弟看来,简直罪不可恕,拿着宝剑就冲了出去,李道士秉着看热闹的心态,同样跟上。

    只见在门口,十来个苗族精壮汉子正堵在门口,手上的薄刀泛着冷光寒意,门口那四十多个衙役兵丁都不敢轻举妄动,为首的是一个纹着狼首的青年,耳带三只耳环,青皮脑袋,手上提着明显大一号的苗刀。

    这位就是谷坡大寨中寨主最喜欢的小儿子,诨号小狼主,当初在比武招亲之中,被余振用计谋险胜,夺了念奴来。

    仇人见面,分外眼红,小狼主当即大叫道:“汉家贼人,就是你偷走了我的阿奴,现在还想逃到哪里去!”

    余振冷哼一声,“朝廷自有制度,莫要以为你身为贵族弟子,便能以身试法!”

    “小狼主息怒,息怒,此事是本官做的岔了,余御史年轻气盛,你莫要与他计较,”宣慰司同知连忙劝道,他可是知道对方的势力,呼哨一声,能卷来数以千计的苗家刀汉,原本此地还有定波侯柳成的北军弹压,但如今却是没有了压制,只能采取怀柔政策。

    “把阿奴交出来,我便不与他计较,否则血洗了此地,莫要当我在说笑!”

    “我是不会跟你走了,汉家郎君赢了我,我生是他的人,死也要同他缠在一起,永生永世都不会分开!”念奴手上拿着两口双刀,同样不甘示弱。

    那同知见状,连忙把余振拉到一旁,说些劝诫的话,大意是天涯何处无芳草,为了维持此地区稳定,一个女人无足轻重,可再想些办法之类的,听的余振面色铁青,很有要把对方捏死的冲动。

    李道士看在眼里,嘿嘿一笑,这同知貌似是跟监察御史同级,余振总不能把同僚给殴打一遍,官还做不做了,看来状元郎也有憋屈的时候啊,心中便道,‘小样,道爷便帮你一把。’

    手指金光一闪,那其中一个苗人手中的利刃脱手而出,不偏不倚,正好插在了这同知的大·屁·股上,飙出一溜血线,这位官大人顿时惨叫一声,直接摔扑在地,再也说不出话来。

    余振果然精神一振,宝剑顿时出鞘,化作一道白光,往那小狼主身上劈去,口中还道:“敢刺杀同知大人,找死!”

    那小狼主同样是个精通苗族刀术之辈,几乎相当于武行的顶尖好手,二人顿时打做一团,刀影纷飞,剑影如瑞雪,肉眼几乎难能跟得上动作。

    李道士却是注意到了小狼主手上的那口大号苗刀,刀身上隐约有千百鬼魂凄厉的惨叫声,若非余振手上的宝剑同样是飞剑元胎,凡铁几乎碰之则断,饶是如此,那刀身上的气息已经开始蔓延到余振身上,使得他动作慢上一两丝。

    这种表象,极像是当初在落花洞中,那个无名存在给道士的感觉。

    “哼哼,我从族中偷带出的蚩角宝刀果然威力无穷,再有片刻功夫,斩杀这汉族小儿当不再话下!”

    谁知那念奴见势不妙,居然也提着两口苗刀加入了战场,刀刀狠辣,却是没有半点留手。

    “阿奴,你——”小狼主满脸的不可置信。

    人生最悲哀的事就在于,当你想要泡妞的时候,妞连备胎都不让你做,你就是个水房打水的,还是为了给她男友增加休息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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