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一十四章 十三年后

忆心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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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周末几乎是人山人海的大街上,超市里,姜南晨一直将欢笙护在怀里,当然过程中他都是一脸难看的颜色。

    明明可以交给别人做的事情,非要自己去浪费时间。

    明明可以坐车直奔目的地就好,非要步行一家四口浪费力气走在人海里当其中的一个。

    人少也就算了,重要的是,人还那么多,那么挤。她身体健康也就算了,可,事实根本不是这样啊。

    他波澜不惊的感情,总是被这个女人给扰乱成一团浆糊。

    也老是在这个女人面前……吃瘪。

    欢笙当然看不到她男人的心情有多坏,但是根据对他的了解她可以想像得到,这男人一直都是一只没有情怀的冷血动物,现在勉强的让他陪伴有情怀的她和她的儿女,认真做着他认为“完全无聊”的事,他应该很不爽吧?!

    笑,欢笙轻轻说:“你有没有需要买的东西?”

    姜南晨冷声回: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突然,一个人横冲直撞的过来,姜南晨剑眉微蹙,将欢笙一把搂紧,同时避开了那个满身酒气逛超市的男人。

    射出去的黑眸,冰冷到让人觉得:他想冻死那个男人!

    姜子琛和姜慕依不由得一同笑了起来,后者看看姜南晨,又看看缩在某人怀里有些茫然的欢笙,说:“爹地,你别太紧张了,妈妈,你没事吧?”

    欢笙摇了摇头,安抚般握住了姜南晨很给人安全感的大掌,她说:“我没事。刚刚怎么了?”

    姜子琛看到姜南晨轻轻地深吸一口气,收回了对那已经跑出去很远的醉酒又莽撞的男人的视线,垂下睨着欢笙:“刚刚,没感觉你身前有一阵风划过,含着酒气的风?”

    欢笙呆滞道:“感觉到了啊,所以?”

    蠢……货……

    姜南晨闭了闭眼,不想再和她说话,稍微有点脑子的女人。都会前后贯穿连接一下而猜测出刚刚发生了什么事吧。

    缺根筋的单细胞生物,之最,怎么偏偏来到了他的身边?!

    “好了,没什么。继续走吧。”平平淡淡的嗓音让欢笙觉得,这男人身体里没感情的冷酷细胞又复活了。

    她哦了一声,卖萌似得蹭了蹭他的胸口,被他带着往前走。

    姜子琛和姜慕依也各自挑选起自己需要的东西。

    走着走着,欢笙忽然提议道:“顺便买一套亲子装好不好?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姜慕依开朗的应道。

    姜子琛说:“我无所谓。”

    “同上。”姜南晨接。

    欢笙说:“……女儿。我们是一个世界的人,我们和他们,绝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,我们很可爱,他们很不可爱,对吧?”

    相比起欢笙,姜慕依要淡定很多:“爸爸的不可爱我都已经习惯了啊,接下来就是习惯弟弟的不可爱,

    弟弟是爸爸的儿子,他要是可爱了。我才会觉得奇怪呢!”

    欢笙叹气:“别说的好像你不是爸爸的女儿似得。”

    姜慕依嘟嘴:“男人和女人怎么一样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男人?女人?”

    欢笙惊叹:她的女儿已经那么早熟了么?!

    其实是从小,在同龄人里,她比谁都先一步。在别人才懂得喜欢是什么的时候,她已经暗恋上了一个名字里有“慕”的男生了……

    而她的脑细胞一直以来都是由姜南晨掌控,调教,没有姜南晨聪明,但又能差到哪里去。小小年纪,但也不想装无辜与懵懂。

    在那个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集齐一体的学校里,她是有名的冷校花。

    姜南晨淡淡看了自己的公主一眼,那没有危险信号的一眼却让姜慕依一下子站直了身体。紧张道:“爹地,你说。”

    那是一道轻描淡写的纠正:“男生,女生,从你的嘴里叫出来。会比,男人,女人,好听一些。”

    于是……姜慕依转了转眼球,笑着看向自己的妈咪:“你刚刚肯定听错了,我说的是男生和女生。男生和女生怎么一样?男生自然遗传爸爸的不可爱,他不可爱也没关系啊,一样的~哈哈我的可爱自然也是源自妈咪的,就算天生不可爱,我也要学会可爱这一点啊……”

    额,说的这都是些什么啊。

    姜子琛分外鄙夷的看了一眼佯装知错的姜慕依,嘴角淡淡一勾,环视的目光定格在了近处的毛巾,随即迈步上前,酷酷地拿了一个自己喜欢的蓝色,放进了已经承载了很多东西的购物车里……

    而对姜慕依的一番话,欢笙只择选了一句“我的可爱自然也是源于妈咪的”,当即被取.悦的彻彻底底:“谁说我女儿天生不可爱,我女儿根本就是天底下最可爱的女孩——!!!”

    姜南晨捏眉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回去的路上。

    因为怕欢笙走路累,所以姜南晨将她放在了背上,背着她一路往前走。

    姜子琛和姜慕依跟在旁边,两个人各自吸着手里的果冻饮料,专注而乐不思蜀。

    欢笙轻轻地在姜南晨的耳边,说:“不去医院了吧。你在这里有自己住的地方吗?”

    “不去医院,你觉得我会放心?”姜南晨淡淡反问,““万一”的后果和打击,由你承担还是我?”

    欢笙抽了抽鼻子:“反正,根本,治不好,我觉得不会有万一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觉得?你的“觉得”什么时候真的准过?!”姜南晨说,“如果,你要冒着我会离开的风险不去医院,那就随便你。”

    “我想住在一个“家”里。”欢笙心酸的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,”在医院久住不是我要的生活。“

    姜南晨声音很淡:”随便你。“

    ”你不要威胁我。”欢笙埋在他的脖子里,“好,你的威胁和冷淡都成功了,我随便你怎么将我安排,一辈子将我安排在医院也可以。”

    这女人真是被他宠坏了,说话又开始任性地锥他的心了。

    无疑,每次都是他妥协。

    爱她的时候,他妥协,不爱她的时候。他选择自动避开她,不让她有与他说话的机会,那样无论她说什么,他都不会心冷或者心软了。

    时过经年。世事变幻,唯一不变的,是她依然是他的克星……

    “我就知道,你最好了。”得到允许,欢笙开心的环抱着他的脖子。大喊道,“姜南晨,你——是——最——好——的——!!!!”

    路人皆以错愕目光投去,但似乎能感受到这句话的深层情感,于是接着会心一笑,羡慕的看着这一家四口越走越远……

    姜南晨闭了闭眼,他忍。【ㄨ】

    她这样的高调示爱,的确很甜蜜很美好,可为什么有一种真的很丢脸的感觉……

    其实,这种感觉。姜子琛和姜慕依也:很有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背着欢笙,带着孩子们穿过二十二号街道,前面不久就是他的别墅区。

    姜南晨其实突然想要……一直这样走下去,想想有点可笑,这样的想法,有点像是背上的女人总看的那一种偶像剧里面的,爱上某个女人却必须要离开的男人的想法。

    欢笙趴在姜南晨的背上,不知道他在想什么,但是也很安心。

    “我把我整个灵魂都给你,连同它的怪癖。耍小脾气,忽明忽暗,一千八百种坏毛病。它真讨厌,只有一点好。爱你。“某女说的同时在心里含情脉脉。

    对她突然的甜言蜜语,姜南晨有些好笑:“抄袭了谁?”

    本来想说,一直在找一个恰当的时间对你说出这句话,谢谢你放弃我之后又终归因为不放心我,而回来重新包容我,真的……好爱你……

    现在。欢笙嘴角一抽:“我很聪明,我很聪明的,说情话,不需要抄袭。”

    他怎么可以说她是抄袭,即使真的是抄袭,但现在点破太煞风景了吧……

    “欢笙,我不是智障,所以知道你笨,我不是文盲,所以知道这话的原作者。”

    欢笙才不信,他虽然才高八斗但她就是不相信他真的能那么凑巧的也看了那本书:“那你说,原作者是谁?”

    “我为什么要回答你?!”驳完,姜南晨继续说,“外加,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?”

    “……什么?”

    “向来只有不聪明还脑残的人才总强调:自己很聪明,所以,以后再也不要自己说自己聪明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她的一句示好情话,换来的不是他情深入海的一句我爱你也就算了,要不要那么欺侮她?

    女人做到她这个份儿上,也是醉醉得了。

    欢笙呜哇一哭。旁边的儿女看的满头黑线。

    而那人却淡定的丢了一句:“小的,背过身去。”

    姜子琛和姜慕依,不约而同的不屑的哼了一声,却老老实实的听从了命令。

    姜南晨把生性矫情的女人,从后背上轻轻放下,然后搂住了她的腰,在她无光的眼神下,他贴着她的唇瓣,慢慢的说:“乖,不哭了,嗯?忘了告诉你,这两天我也抄袭了一个人的话,想不想听一听?”

    忘了眼泪,欢笙巴巴的捉着他的手,鼻音很重:“什么话?”

    姜南晨轻抚着她苍白的脸蛋,嘴角勾起一道深邃的弧度:“我抄袭的话,没你抄袭的话情意绵绵,确定要听?”

    “爸爸,你能不能别拿乔了。”美好的气氛,被旁边的太子爷,一语刺的面目全非,原因是:太子爷和公主都是那一种很没有耐心的人。

    姜南晨脸色冷酷:“没心情说了。”

    “儿子,就怪你。”

    金色的阳光下,俊美的男人忍不住嘴角再次一勾,其实,那句话是——

    “我以为,我已经把你藏好了,藏在那样深,那样冷的,昔日的心底。我以为,只要绝口不提,只要让日子继续地过去,你就终于,终于会变成一个,古老的秘密。可是,不眠的夜,仍然太长,而,早生的白发,又泄露了,我的悲伤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出自欢笙手笔的其中一幅姜南晨的画里,角落里就是写着这样的一段话:时光里,有些人和故事,一旦开启,只会越来越深刻,是那一种,抹不掉去的日益深刻。

    与他的故事像刺,又被刺伤的甘之若饴。

    有人像是神秘的酒,喝了一口,竟醉一生,真的是……毫无招架之力……等充分可以招架的时候,却又心甘情愿的被俘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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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十三年后。

    南城,姜家热闹非凡,因为今天是姜子琛的十八岁成人礼,所有商界知名的人都被邀请来参加,华丽的

    灯,红色的酒,崭新的新一代姜家继承者,姜子琛,此刻正缓缓的从楼上下来,黑色西装衬得他的气场加倍强大,身姿卓越,俊容不骄不躁,让人惊奇的是:他牵着一个女孩儿的手。

    这一幕——直接让记者瞪大了眼睛,条件发射的拿起相机就拍——“咔擦……咔擦……”

    接着是各个记者的连连发问:“姜少,这就是外界传说的你近段期间特别保护有加,以及疼爱非凡的女孩儿吗?!她叫什么名字?她是哪个家族的大小姐?以后会成为您的订婚对象吗……???!!!”

    因为在十八岁才被姜子琛接到他的身边,还没完全适应这样的场面,这让尹静晚一度怯场。

    而作为记者与大众目光的焦点,姜子琛却黑眸平静,从容不迫的回:“她叫做尹静晚,不是什么大家族的女儿,但她会是以后与我共度一生的姜太太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唏嘘声立刻一片。

    意思是:这个女孩没有任何背景,传说中的……被王子瞧上的灰姑娘吗?天啊!

    虽然这个女生长的很美,可是,名门望族的公主们更是闪亮啊!!

    尹静晚惊慌的看着王者一般睥睨着那些人的姜子琛,眼眶悄然一红,这样,没关系吗?对他不会有影响吗?

    她知道,自己的身份……

    接着,从二楼恍然出现的两个女人,打破了楼下僵滞的气氛,记者们转开镜头,镁光灯也齐齐对向那个秀眉间长年含着淡淡伤痛的中年妇人欢笙,还有那个公主一般,面容漂亮,气质出尘的姜家大小姐姜慕依。

    “姜夫人,对于姜少爷刚刚说的要让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人成为他的太太的话,您也赞同吗?”

    “姜夫人,传言您一直霸占着公司的权位不放,是为了助您的母家再次成为商界之王一臂之力,是真的吗?这……也是您自姜南晨姜总裁去世后,一直不改嫁的原因吗???”

    这三个问题,是同一个人提出。

    几乎在这个人说起那个封闭了多年的名字的同时,姜子琛和姜慕依立即朝欢笙看去,黝黑的眸底通通担心不安到极点……(未完待续。)